昨日艷陽暫時消失,找出收到衣櫥內的風衣,想說足夠擋風了。本打算和他開車到地鐵附近的停車格,轉搭地鐵進入紐約市渡過周日下午,但一上車兩個人潛在懶惰病因子瞬間同時發作。
「如果想到十四街的話,這樣就要轉兩班車囉。」他先發難。
「對呀,如果你想要到中國城剪頭髮,就要再走下去,再順便買點菜提著去坐車回來囉。」
「那…我們還是開車進城吧!」小心翼翼詢問的眼神飄過來。
「好呀!」 我的偷懶詭計成功。
對於週末開車從紐澤西進入紐約的決定總是愛恨難辨,怕動輒一小時的塞車,怕尋覓不著的停車位,除非中午前避過車潮,下午總是容易在茫茫車海中懊悔這自己陷入這進不得退不了的困境。
我和他開車進城規矩是「他想開車進城,我絕對奉陪大爺到底,不過對於可預知的塞擠及尋找,我不抱怨但他也不能動氣,禁止髒話。」
當初他曾經反駁,「我又不是罵你,也不會打你,我怪自己不行嗎?」「不行,你也不想我在一旁碎碎唸你幹麻非要這時候進城吧?而且你情緒不好我也會受到影響而感到不開心。」 約定的那天,如我所料花了不小時間找停車位,看他快漲紅的臉和欲言又止卻緊閉的雙唇,我知道他在試圖不爆發自己的不耐煩跟脾氣。
四年前第一次開車到紐約跟朋友約吃飲茶,不諳紐紐路邊停車常態的我們,在不遲到的原則下,只好選擇無情貪財的停車場。結果兩小時的美食歡談代價是兩個人22元飲茶費用加上24元的停車費。是的,停車費比物美價廉的飲茶費用高!
事實上,紐約並非如此不可親,耐心等待跟細心觀察,總能遇到路邊停車空缺閃亮亮地呼喚我們。幾年下來的經驗累積跟訓練,開車進紐約我不再擔心他發飆;通順無阻時,我們交換「賺到」微笑的眼神,深怕一句「好順」會反招來大塞車的命運;車流動彈不得時,我嘻皮笑臉故意鬧他「很想生氣罵髒話嗎?」兩個人哈拉說笑唱歌最後還是會塞到紐約市。
昨日開車到三個地點都幸運地遇上不費力的停車位。第一次來到於26到28街上的Madison Square Park,好奇地往排隊人潮看去,原來是慕名許久的Shake Shack,老是出現在紐約雜誌的知名漢堡店。
昨天低溫風大,風衣擋風卻不禦寒,不經想起北風與太陽對決的故事,頻頻多拉緊了外衣。週日不到攝氏十度的下午四點,我們乖乖排隊半小時,帶著漢堡薯條快速回到車上大快朵頤,「幸好有開車」,關上車門我們同時這樣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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